本文提供有關毒品法律相關問題的資訊,包括毒品的定義、毒品的等級與刑責、毒品戒癮治療緩起訴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毒品案件的審判程序等。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聯繫我們,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建議和協助。
法律問題目錄
🅀 第一級毒品有哪些?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一級毒品有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 第二級毒品有哪些?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有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
🅀 第三級毒品有哪些?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級毒品有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
🅀 第四級毒品有哪些?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級毒品有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
🅀 搖頭丸是第幾級毒品?
搖頭丸(MDMA)是第二級毒品。
🅀 K他命是第幾級毒品?
K他命、愷他命(Ketamine)是第三級毒品。
🅀 吸食海洛因刑責會很重嗎?
海洛因是第一級毒品,如果施用第一級毒品,將被判處 6 個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刑責不輕。
🅀 吸食二級毒品刑責是怎樣?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將會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罰。
🅀 抽大麻會有怎樣的刑責?
大麻是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的人,依法可能會被判處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吸食k他命有刑責嗎?
k他命是屬於第三級毒品,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施用的話,將會被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被限期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但如果施用的人是未滿18歲的少年,則會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處理,不適用前述罰款規定。
🅀 施用第三、四級毒品,檢察官應怎麼處理?
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應先裁定,讓被告或少年進入勒戒處所進行觀察、勒戒,期間不得超過兩個月。
🅀 觀察、勒戒的期間最長是多久?
不得超過兩個月。
🅀 有哪些情況下受觀察、勒戒人會被拒絕入勒戒處所?
以下情況會被拒絕入所:
- 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 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勒戒而有身心障礙或死亡之虞。
- 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
🅀 勒戒處所附設於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時,對於罹患哪些疾病的人可以拒絕入所?
對於罹患法定傳染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或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者,可以拒絕入所。
🅀 觀察、勒戒期滿後,如果受觀察者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傾向,應怎麼處理?
檢察官應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裁定,將其送入戒治處所進行強制戒治,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 強制戒治的期間最短和最長是多久?
最短是六個月,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 強制戒治期滿後,後續是怎樣?
強制戒治期滿後,應立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表示不再追究相關罪行。但如果在接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處分之後三年內再犯,檢察官就會依法追訴。
🅀 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期滿後,如果受觀察者再施用第三、四級毒品,會怎樣處理?
如果是三年後再犯,適用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的規定。
🅀 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三年內再施用第三、四級毒品,會怎樣處理?
會被檢察官追訴或由少年法院裁定交付審理。
🅀 吸食安非他命初犯會怎樣?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針對施用第二級毒品的被告,檢察官應先向法院聲請讓被告入勒戒處所觀察和勒戒,勒戒期間不得超過 2 個月。勒戒期滿後,勒戒處所需向檢察官報告,報告內容為被觀察勒戒的人是否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若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則應即時釋放,並予以不起訴之處分。若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檢察官應再次向法院聲請讓被告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 6 個月以上,但最長不得超過 1 年,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
🅀 吸毒累犯還會再被觀察勒戒嗎?
曾經因施用第一級毒品或第二級毒品被進行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並已經完成程序而釋放的人,若在三年後再次犯了施用第一級或第二級毒品的罪,則會再次被進行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的程序。但若是在三年內再次犯了施用第一級或第二級毒品的罪,就會被檢察官直接起訴。
🅀 如果已經被裁定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確定後,哪些情形可以聲請法院重新審理?
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的裁定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為應不施以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者,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處分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或檢察官得以書狀敘述理由,聲請原裁定確定法院重新審理:
- 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並足以影響裁定之結果者。
- 原裁定所憑之證物已證明為偽造或變造者。
- 原裁定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
- 參與原裁定之法官,或參與聲請之檢察官,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
- 因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處分之人,應不施以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者。
- 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處分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
聲請人必須在原裁定確定後的30日內提起聲請,除非該事由是在此之後才被知悉,那麼應該從知悉之日起開始計算時限。
🅀 誰可以聲請重新審理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的裁定?
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處分的人、其法定代理人、配偶或檢察官。
🅀 我自己跑去醫院戒毒,會被移送法辦嗎?
施用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者,若在犯罪未被發現前自願向衛生福利部指定的醫療機構請求治療,該醫療機構不得將請求治療者送交法院或檢察機關。也就是說,自願接受治療的施用者可以免於刑事責任。
🅀 自動到醫院戒毒治療中卻被警察抓到,會怎樣?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1條規定,施用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者,如在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衛生福利部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依該規定接受治療中,如果被查獲施用毒品,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僅限一次。
🅀 不適合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的情況?
如果被告有以下三種情況之一,則不適合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 緩起訴處分前,因故意犯其他罪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確定。
- 緩起訴處分前,另一案件被撤銷假釋,等待入監服刑。
- 緩起訴處分前,另一案件被羈押或正在執行有期徒刑。
🅀 戒癮治療的內容?
戒癮治療可以包含以下內容,也可以單獨或合併進行:
- 藥物治療:以藥物幫助戒除毒癮或減輕戒斷症狀。
- 心理治療:以心理學理論和技術幫助受戒者理解並處理毒癮問題。
- 復健治療:包括物理治療、職業治療、運動治療等,以恢復身體機能和適應社會生活。
- 毒品檢驗:定期檢測受戒者體內毒品濃度,確保治療有效性和受戒者的戒毒進程。
- 其他可避免病情惡化或提升預防復發能力之措施:如提供飲食指導、睡眠治療、社會支援等。
以上治療內容必須符合醫學實證,且具有相當的療效或普遍被採用。
🅀 可以撤銷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的情形?
被告在緩起訴期間接受戒癮治療,如果有以下情況之一,就會被視為未完成戒癮治療,並且可能被撤銷緩起訴處分:
- 替代治療期間,未按照指定時間連續接受藥物治療八天以上,且沒有正當理由。
- 治療期間,未按照指定時間接受指定的治療三次以上,且沒有正當理由。
- 對觀護人、治療機構人員或其他執行緩起訴處分之人員有強暴、脅迫、恐嚇等行為。
- 在緩起訴期間,被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採尿檢時,檢驗出毒品陽性反應。
- 在戒癮治療期程屆滿之日前十五天內的毒品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
🅀 怎樣才算完成戒癮治療?
在戒癮治療期間,治療機構必須定期進行毒品檢驗,並根據檢驗結果適當調整治療計畫。只有當被告完成治療機構所安排的所有戒癮治療內容,才算是完成戒癮治療。治療機構應該在戒癮治療期程屆滿前十五天內對被告進行最後一次毒品檢驗,並在戒癮治療期程屆滿後十五天內,向負責的檢察機關通報被告是否已完成戒癮治療,以及該次檢驗結果。
🅀 販賣第一級毒品的刑責?
販賣第一級毒品將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刑罰。如果被判處無期徒刑,還可能併科新臺幣 3,000 萬元以下罰金。
🅀 持有第一級毒品的刑責?
會被判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30 萬元新台幣。
🅀 持有純質淨重 10 公克以上的第一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上 7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100 萬元新台幣。
🅀 如果打算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無期徒刑或至少 10 年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700 萬元新台幣。
🅀 轉讓第一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上 7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100 萬元新台幣。
🅀 販賣第二級毒品的刑責?
販賣第二級毒品,將面臨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責,並且可能會被科處新台幣 1,500 萬元以下的罰金。
🅀 販賣大麻會被關幾年?
照現在的法條規定是要關個10年以上,甚至是無期徒刑,但是實際判決時,法官還是會看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判斷,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法官會視情況減刑。另外,如果有符合緩刑條件的時候,被告也是有機會獲判緩刑的。因為有沒有減刑差很多,可不可以緩刑更是關係著要不要進去關,所以販賣毒品案件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處理,較能得到理想結果。
🅀 持有第二級毒品的刑責?
會被判 2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20 萬元新台幣。
🅀 持有純質淨重 20 公克以上的第二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6 個月以上 五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70 萬元新台幣。
🅀 如果打算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至少 5 年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500 萬元新台幣。
🅀 轉讓第二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70 萬元新台幣。
🅀 販賣第三級毒品的刑責?
販賣第三級毒品,將面臨 7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責,並且可能會被科處新台幣 1,000 萬元以下的罰金。
🅀 販賣k他命的刑責?
k他命是屬於第三級毒品,販賣第三級毒品的刑罰為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可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的罰金。
🅀 持有純質淨重 5 公克以上的第三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2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20 萬元新台幣。
🅀 如果打算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至少 3 年但不超過 10 年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300 萬元新台幣。
🅀 轉讓第三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30 萬元新台幣。
🅀 販賣第四級毒品的刑責?
販賣第四級毒品,將面臨 5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並且可能會被科處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的罰金。
🅀 持有純質淨重 5 公克以上的第四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10 萬元新台幣。
🅀 如果打算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上 7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100 萬元新台幣。
🅀 轉讓第四級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10 萬元新台幣。
🅀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持有或使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會受到什麼處罰?
會被處以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且必須在限期內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
🅀 種植罌粟或古柯,打算用來製造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無期徒刑或至少 7 年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700 萬元新台幣。
🅀 種植罌粟或古柯,打算自己使用,且情節輕微,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上 7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100 萬元新台幣。
🅀 運輸或販賣罌粟種子或古柯種子,打算種植,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5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50 萬元新台幣。
🅀 販賣並持有或轉讓罌粟種子或古柯種子,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持有罌粟種子或古柯種子,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2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3 萬元新台幣。
🅀 種植大麻,打算用來製造毒品,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至少 5 年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500 萬元新台幣。
🅀 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打算種植,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2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20 萬元新台幣。
🅀 販賣並持有或轉讓大麻種子,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2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持有大麻種子,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被罰款最多 1 萬元新台幣。
🅀 製造、運輸或販賣專門用來製造或使用毒品的器具,會受到什麼樣的刑罰?
會被判 1 年以上、 7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可能被罰款最多 150 萬元新台幣。
🅀 轉讓毒品達到一定數量時,會如何處罰?
如果轉讓毒品數量超過一定標準,刑罰加重至原本的二分之一。
第一級毒品標準為淨重 5 公克以上,第二級毒品為淨重 10 公克以上,第三級毒品為淨重 20 公克以上,第四級毒品為淨重 20 公克以上。淨重的定義是指除去毒品包裝後,毒品的實際重量。
🅀 持有毒品會有前科嗎?
當一個人因為持有毒品而被起訴並經判決確定後,他的刑事紀錄中就會有這次的記錄,也就是有了前科。不過,對於初犯或持有量較少的人,在符合緩刑的條件下,有時法院可能會給予緩刑的判決,而不留下前科。
有前科可能會影響到求職、出國或其他社會活動上的一些權利或機會,因此,如果您或您認識的人面臨此類問題,強烈建議諮詢律師以獲得更詳細和具體的建議。
🅀 毒品案件有沒有減刑的機會?
如果被告在審理過程中主動供出毒品來源,協助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法院可以酌量減輕或免除其刑罰。不過,具體的減輕程度會視情況而定,並非一定會完全免除刑罰。另外,當被告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都自白罪行時,法院會考量認罪態度,可能給予減輕刑罰的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