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除了希望被告受到法律制裁之外,往往也想拿回自己的損失——無論是醫療費、財產損失,還是精神上的痛苦。這時候,「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制度,讓你不用另外打一場民事官司,就能在刑事程序裡一併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附帶民事訴訟有它的規則和限制,如果搞錯時機或方式,可能白忙一場。以下是我們的專業律師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一次幫你整理清楚。
什麼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簡單來說,就是在刑事案件審理的過程中,被害人「搭便車」提起民事賠償請求。法院會在同一個程序裡,一併處理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的問題。
這個制度最大的好處是:不用繳裁判費。一般民事訴訟要依照請求金額繳納裁判費,但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程序中審理時,是免繳的。光這一點,就能幫當事人省下一筆不小的費用。
誰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的規定:「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換句話說,只要你是因為被告的犯罪行為而受到損害的人,就可以提起。這裡的「損害」包括:
- 身體傷害:被打傷、車禍受傷等
- 財產損失:被詐騙的金錢、被毀損的物品等
- 精神損害:名譽受損、精神痛苦等
要特別注意的是,請求對象不只限於刑事被告,也可以包括依民法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的人(例如僱用人)。
附帶民事訴訟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的規定,請求範圍以因犯罪所受的損害為限。
舉個例子:如果是傷害罪的案件,犯罪直接造成的損害是被害人的身體和健康,所以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都可以請求。但如果被害人的手機在事件中剛好摔壞了,而起訴的罪名只有傷害罪(不含毀損罪),那手機的損失就不在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範圍內。
實用建議: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前,先確認刑事起訴書中列了哪些罪名,再據此整理你的民事請求項目,才不會被法院以「非因犯罪所生損害」為由駁回。
什麼時候可以提起?有期間限制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88條的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這裡有幾個重點:
- 檢察官起訴後才能提:偵查階段還不行,要等案件正式進入法院
- 最晚到二審辯論終結前:如果一審沒提,二審還有機會
- 注意空窗期:一審辯論終結後到提起上訴前,這段期間是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
實用建議:越早提起越好。一般建議在一審就提出,這樣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證據和攻防。如果等到二審才提,可能會被質疑為什麼不早點主張。
怎麼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主要有兩種方式:
書面提起(最常見)
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內容要比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載明原告、被告、訴之聲明、事實及理由等。寫好後向審理刑事案件的法院遞狀即可。
口頭提起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95條第1項的規定,原告在審判期日到庭時,也可以口頭提出。不過,依同條第2項規定,口頭提出的內容必須當場記載於筆錄中,而且要陳述訴狀應記載的所有事項。
實用建議:雖然法律允許口頭提起,但我們的專業律師強烈建議還是用書面方式。書面起訴狀可以事先反覆斟酌用字、附上完整的證據清單和計算依據,比臨場口述更周全。
附帶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嗎?
在刑事程序中審理的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
但「移送民事庭後是否要補繳裁判費」要看移送的依據,不能一概而論:
- 因案件繁雜而由法院裁定移送(最常見):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得以合議裁定移送同院民事庭;依同條第2項,這類移送案件仍免納裁判費。
- 刑事判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後,由原告聲請移送: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但書聲請移送民事庭者,依同條第3項規定,就需要繳納訴訟費用(裁判費)。
裁判費的金額依請求金額而定,例如請求100萬元的損害賠償,裁判費大約是1萬多元。所以如果是因無罪等判決後聲請移送、需補繳裁判費的情形,記得注意法院通知補繳的期限,逾期未繳可能會被駁回。
不去開附帶民事庭會怎樣?
如果當事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是到庭了但不進行辯論,法院仍可能依據現有的資料作成對你不利的判決,不會無限期等你(一造辯論判決的完整機制,主要是在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之後才完整適用)。
這對原告(被害人)來說尤其重要——如果你提了附帶民事訴訟卻不去開庭,法院可能在你缺席的情況下做出對你不利的判決。
實用建議:每次開庭通知都要仔細確認日期、時間、地點。如果真的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席,務必事先向法院請假並說明理由。
如果被告被判無罪,附帶民事訴訟怎麼辦?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的規定,刑事訴訟諭知無罪的判決時,法院應以判決駁回附帶民事訴訟。
不過別太擔心,這不代表你完全沒有救濟機會:
- 你可以在判決確定前,向法院聲請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民事庭繼續審理
- 移送後需要補繳裁判費
- 民事庭會重新審理你的損害賠償請求,不受刑事判決無罪的拘束(因為民事和刑事的舉證標準不同)
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順序是什麼?
原則上,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會在刑事訴訟審理之後進行。但如果審判長認為有必要,也可以同時進行調查。
實務上,很多法院會在刑事案件判決後,將附帶民事訴訟裁定移送到民事庭,由民事庭法官接手審理。這是因為民事損害賠償的爭點(例如金額計算、過失比例等)往往比較複雜,由專責的民事庭處理會更合適。
刑事庭調查過的證據,附帶民事訴訟可以直接用嗎?
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中調查過的證據,視為在附帶民事訴訟中也已經調查過了。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或代理人,可以就這些證據陳述意見。
這也是附帶民事訴訟的一大優勢——你不需要重新聲請調查在刑事程序中已經出現的證據,省去很多時間和精力。
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民事判決也會一樣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00條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的事實為據。
也就是說,如果刑事判決認定被告確實有打人,附帶民事訴訟的法官就會以這個事實為基礎來判斷損害賠償。這對被害人來說是有利的,因為不需要在民事部分重新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
但要注意,如果附帶民事訴訟被移送到民事庭之後,民事庭法官就不一定會完全受刑事判決拘束了,這部分在實務上有不同見解。
遇到附帶民事訴訟的問題,歡迎諮詢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看似簡單,但實際操作上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從請求範圍的界定、證據的準備、到金額的計算,每一步都可能影響最終結果。
如果你正在考慮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是已經收到對方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建議盡早諮詢專業律師,讓我們的專業律師幫你評估案件狀況,擬定最有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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