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離家9年不顧妻兒,妻訴請結束50年婚姻

甲○○和乙○○結婚將近50年,但9年前兩人大吵一架後,乙○○就離家去跟弟弟同住。以前住在一起的時候,雙方就已經很少對話,分居後幾乎就沒有聯絡,乙○○對家庭漠不關心,家裡的開銷都是甲○○自己負擔。甲○○認為兩人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獲准。

根據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夫妻若有除了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的重大事由以外的難以維持婚姻的事由,其中一方可以請求離婚。但這個事由應由一方負責,只有對方可以請求離婚。該項規定所謂的「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是指婚姻已經破裂且無法修復,必須依客觀的標準進行判定,如果處於同樣情況的任何人都無法繼續維持婚姻,則可以認定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

由於夫妻雙方長期分居,且都已明顯地失去了繼續維持婚姻的意願和能力,不再互相信任、關心、愛護和協力維持婚姻,客觀上已達到如果在同樣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會失去維持婚姻的希望,因此構成了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而且,該婚姻破裂的責任應由雙方共同承擔。因此,法官認為甲○○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請求離婚是合理的。

當婚姻出現問題時,及早尋求專業的心理輔導、婚姻諮詢或法律建議是非常重要的。專業人員可以幫助您更好地處理問題,提供建議和指導。如果婚姻已經無法維持,且已經試過其他解決方案而未果,則可以考慮離婚。在進行離婚前,應該先諮詢律師,瞭解婚姻關係結束後的各種權利義務關係,謹慎考慮深思熟慮後再做出決定。

當你打算向法院訴請離婚時,律師可以為你提供以下幫助:

  1. 協助了解法律程序和規定:律師可以協助你了解離婚訴訟的程序和規定,法律對於離婚有一定的條件要求,不是想離就一定離得了。
  2. 提供法律建議和建議:律師可以根據你的個人情況和訴求,提供相關的法律建議和建議,協助你在訴訟中獲得最好的結果。
  3. 代表你出庭:如果你需要在法庭上出庭,律師可以代表你出庭,並代表你主張你的權益,也可避免你在法庭情緒失控。
  4. 協助處理紛爭:如果你在訴訟中遇到紛爭或困難,律師可以協助你處理這些問題,並尋求最佳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