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警示帳戶?
簡單來說,警示帳戶就是被「凍結」的銀行帳戶。
當警察機關或檢察官在偵辦刑事案件(最常見的就是詐欺案)時,發現某個銀行帳戶可能被拿來當作犯罪工具,就會通報金融機構把這個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之後,帳戶裡的錢就動不了了——不能轉帳、不能提款、不能做任何交易。
法律依據是「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3 條,定義警示帳戶為:「經執法機關通報為涉及刑事案件之存款帳戶。」
你可能會想:我又沒有犯罪,帳戶怎麼會被列為警示帳戶?最常見的情況是,你的帳戶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帳戶」使用。比方說,有人以辦貸款、找工作、做兼職為由,騙走你的存摺和提款卡,然後拿來收取詐騙被害人的匯款,這時候你的帳戶就可能被通報為警示帳戶。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發現帳戶突然無法使用,第一步是聯繫開戶銀行確認帳戶狀態,如果確定被列為警示帳戶,建議盡快諮詢律師,了解後續的法律程序和應對策略。
警示帳戶會有刑事責任嗎?
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本身不代表你一定有刑事責任,但如果你的帳戶是被詐騙集團拿來收受被害人的匯款,你就可能被偵辦以下罪名:
- 幫助詐欺罪(刑法第 339 條、第 30 條)
- 幫助洗錢罪(依洗錢防制法規定,條號以最新修正版本為準;刑法第 30 條)
- 提供(交付)帳戶罪(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
要特別注意的是,檢察官會看你「有沒有可能預見」帳戶會被拿來犯罪。如果你是被詐騙集團用精心設計的話術騙走帳戶,而且有對話紀錄、求職紀錄等證據可以佐證,就比較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但如果你是明知帳戶可能被拿去做不法用途,還是把帳戶交出去(比方說收了錢出借帳戶),那被認定有罪的機率就很高。
所以你該怎麼做
保留所有和對方的對話紀錄(LINE、簡訊、通話紀錄等),這些都是證明你也是「被騙的人」的重要證據。收到警方通知要做筆錄時,建議先諮詢律師再到案說明,不要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隨便回答問題。
什麼是衍生管制帳戶?
衍生管制帳戶是跟著警示帳戶一起被牽連的帳戶。
白話來說,假設你在 A 銀行的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那你在 B 銀行、C 銀行的帳戶也會跟著被管制,這些被連帶管制的帳戶就叫做「衍生管制帳戶」。
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3 條的定義,衍生管制帳戶是指「警示帳戶之開戶人所開立之其他存款帳戶」。設計這個制度的目的很簡單:防止帳戶持有人把錢從被凍結的帳戶轉移到自己名下的其他帳戶,規避調查。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只有一個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要有心理準備,名下其他銀行帳戶也會受到影響。這對日常生活的衝擊非常大,所以越早處理越好。
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銀行會怎麼處理?
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5 條,銀行接到警示通報後會做以下處置:
- 立即暫停帳戶所有交易功能:存款、提款、轉帳全部凍結,帳戶裡的錢完全無法動用。
- 通報聯徵中心:銀行會將警示帳戶的資訊通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JCIC),這會影響你的信用紀錄。
- 退回匯入款項:如果有人匯款到你的警示帳戶,銀行會直接把錢退回給匯款方。
要注意的是,這些處置是「立即」生效的,銀行不會事先通知你。很多人是去 ATM 提款或轉帳被拒絕,才發現帳戶出了問題。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的帳戶被凍結,先到銀行臨櫃確認帳戶狀態和被通報的原因。同時請銀行提供帳戶的交易明細,這些資料在後續的偵查程序中會用到。
帳戶變成衍生管制帳戶會怎樣?
衍生管制帳戶的限制雖然沒有警示帳戶那麼嚴格,但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一樣很大。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衍生管制帳戶會被暫停以下功能:
- 提款卡(ATM 提款、轉帳)
- 語音轉帳
- 網路銀行轉帳
- 其他電子支付轉帳功能
簡單說,所有「非臨櫃」的交易都會被停掉。你唯一能動用帳戶裡的錢的方式,就是本人拿雙證件到銀行櫃檯辦理。而且跟警示帳戶一樣,匯入衍生管制帳戶的款項也會被退匯處理。
舉個實際的例子:如果你的薪轉帳戶變成衍生管制帳戶,每個月公司把薪水匯進來,銀行會直接退回去。這等於你連薪水都領不到,對生活的衝擊非常大。
所以你該怎麼做
盡快告知公司人資你的帳戶狀況,並依照下面「薪轉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怎麼辦」的建議處理。同時積極處理警示帳戶的案件,因為只有原始的警示帳戶被解除,衍生管制帳戶才會跟著解除。
警示期限有多久?
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9 條的規定:
- 基本警示期限:從通報日起算 2 年。
- 延長警示:如果案件還在偵辦中,原通報機關可以在期限屆滿前再次通報延長,但只能延長一次,最多再加 1 年。
- 提前解除:如果案件提前結束(例如獲得不起訴處分),原通報機關可以通報解除警示,不用等到期限屆滿。
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案件一直沒有結案,帳戶最長會被凍結 3 年(2 年 + 延長 1 年)。不過實務上,大部分的案件會在 2 年內有結果,很少會用到延長。
所以你該怎麼做
不要消極等待期限屆滿,積極配合偵查、準備有利的證據和辯護策略,爭取盡早獲得不起訴或無罪判決,才能提前解除警示。
對被列為警示帳戶有疑義,該怎麼處理?
如果你認為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是有問題的——比方說你根本不知道帳戶被用來做什麼,或者你認為是銀行搞錯了,你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 向原通報機關查詢:先到開戶銀行確認是哪個機關(通常是警察局或地檢署)通報的,然後直接向該機關詢問通報的原因和案件編號。
- 向銀行申請交易明細:請銀行提供帳戶被通報前後的完整交易明細,了解到底有哪些可疑交易。
- 諮詢律師:帶著你手邊的資料(通報資訊、交易明細、相關對話紀錄)去諮詢律師,讓律師幫你評估後續的處理方向。
依據管理辦法第 9 條,銀行在開戶人有疑義時,應該提供必要的協助,包括提供相關交易資料,所以不用擔心銀行不配合。
所以你該怎麼做
越早搞清楚狀況越好。不要拖,也不要抱著「等警察找我再說」的心態。主動了解案件狀況,才能提早準備應對策略。
怎樣才能解除警示帳戶?
解除警示帳戶只有兩種途徑:
- 原通報機關主動通報解除:案件偵辦結束,檢察官或法院認定你沒有犯罪嫌疑(不起訴、無罪等),原通報機關就會通報銀行解除警示。
- 警示期限屆滿自動解除:如果原通報機關一直沒有通報解除,等到法定警示期限屆滿(最長 3 年),銀行就會自動解除。
要特別注意的是,你沒辦法自己去銀行要求解除警示帳戶,銀行也沒有權限自行解除。一切都要等原通報機關的通知,或者等期限到期。
所以你該怎麼做
最有效的方式是「加速案件的偵辦進度」。如果你有有利的證據,盡快透過律師提交給檢察官,爭取早日結案。拿到不起訴處分書或無罪判決確定後,主動請原通報機關通報解除,不要被動等待。
解除警示帳戶的過程需要多久?
從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到成功解除,整個過程通常需要至少半年以上,以下是大致的時間流程:
| 階段 | 預估時間 |
|---|---|
| 警方通知到案做筆錄 | 通報後 1~3 個月 |
| 筆錄完成後移送地檢署 | 約 2 週~1 個月 |
| 地檢署分案 | 約 1~2 週 |
| 收到偵查庭傳票 | 分案後 1~2 個月 |
| 檢察官作出處分 | 開庭後約 1 個月 |
| 不起訴處分確定 | 處分後約 30 天(等再議期間過) |
| 通報解除、銀行實際解凍 | 數天~2 週 |
以上只是概略的時間,實際狀況會因為案件複雜度、被害人數、地檢署案量等因素而有差異。如果案件被起訴進入法院審判程序,時間會拉得更長,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久。
所以你該怎麼做
做好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同時在每個階段都積極配合、準備充分。如果有律師協助,可以在適當時機向檢察官表達希望盡速偵結的意願,並主動提供有利的證據資料。
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還可以到銀行開新帳戶嗎?
原則上,不行。根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 13 條,銀行在發現客戶有警示帳戶紀錄時,應該拒絕開戶申請。
不過有一些例外情形,銀行還是可以受理開戶:
- 薪資轉帳需求:你有正當的工作,需要開立薪轉帳戶收取薪水,憑在職證明和公司人資證明文件,銀行可以受理。
- 貸款撥款需求:你已經向銀行申辦貸款並審核通過,需要開立帳戶來撥款。
- 其他法律規定的例外:例如法院指定的信託帳戶等。
但即使成功開戶,這個新帳戶也會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交易功能會受到限制。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急需開新帳戶(特別是收薪水),先準備好在職證明,然後到銀行臨櫃說明情況。每家銀行的做法可能略有不同,建議先打電話詢問開戶的條件和需要準備的文件。
警示帳戶解除後,還會顯示在個人信用報告上嗎?
會,但會有時間限制。根據聯徵中心的揭露規定:
- 無罪或不起訴確定:如果你的案件最終被認定無罪或不起訴確定,聯徵中心會停止揭露警示帳戶的紀錄。
- 有罪等其他確定結果:如果案件最終是有罪(包含緩起訴、緩刑、罰金、保護處分等),則從警示帳戶解除日起繼續揭露 1 年,但最長不超過通報日起 2 年。
信用報告上有警示帳戶紀錄,會影響你向銀行申辦信用卡、貸款等金融服務。所以如果你的案件結果是不起訴或無罪,記得確認聯徵中心已經停止揭露。
所以你該怎麼做
案件結束後,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確認警示帳戶的紀錄是否已經被移除。如果應該移除但還在揭露,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更正。
怎麼知道自己的帳戶有沒有被通報為警示帳戶?
有兩種方式可以查詢:
- 向開戶銀行詢問:直接到銀行臨櫃或打客服電話,詢問帳戶是否有被通報為警示帳戶。
- 向聯徵中心申請信用報告: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JCIC)申請個人信用報告,並加查「警示帳戶」資訊。你可以透過聯徵中心的網站、郵局臨櫃或直接到聯徵中心辦理申請。
如果你突然發現 ATM 無法提款或轉帳、網路銀行登入後看到帳戶異常、或者收到銀行的通知,都有可能是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的跡象。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最近有把帳戶資料交給別人的經歷(不管是求職、辦貸款還是其他原因),而且開始覺得不太對勁,建議主動去查詢帳戶狀態。越早發現、越早處理,對你越有利。
人頭帳戶會被起訴嗎?
被起訴的機率不低,但不是百分之百。關鍵在於你的「主觀犯意」——你交出帳戶的時候,到底知不知道對方可能拿去做壞事?
比較容易爭取不起訴的情形:
- 被假求職廣告騙走帳戶,有完整的應徵對話紀錄
- 被冒充銀行客服的詐騙集團騙走網銀密碼,有通話紀錄佐證
- 被以代辦貸款為由騙走帳戶,有相關的貸款申請文件
- 年紀較大或社會經驗不足,確實容易被騙
比較容易被起訴的情形:
- 明知帳戶可能被拿去收詐騙款項,還是交出去
- 收取對價(例如收了幾千元的「租金」)出借帳戶
- 之前已經有類似經驗或被警告過,還是再次交出帳戶
- 短時間內交出多個帳戶
實務上,對話紀錄是最關鍵的證據。如果你被騙的過程有完整的對話紀錄,而且對方的話術確實很逼真,檢察官就比較可能認定你也是被害人,而給予不起訴處分。
所以你該怎麼做
不管你的情況屬於哪一種,都建議在做筆錄之前先諮詢律師。律師可以幫你整理有利的證據、準備答辯方向,讓你在偵查程序中有最好的表現。
人頭帳戶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如果被認定有罪,可能面臨的刑事責任如下:
一、幫助詐欺罪(刑法第 339 條、第 30 條)
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等於是幫助他們完成詐欺行為。依幫助犯的規定,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詐欺取財罪的法定刑為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二、幫助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刑法第 30 條)
詐騙被害人匯入的款項屬於犯罪所得,透過人頭帳戶收受和轉移這些錢就構成洗錢。依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的一般洗錢罪規定,洗錢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未達新臺幣 1 億元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5000 萬元以下罰金;達 1 億元以上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幫助犯同樣得減輕其刑。
三、提供(交付)帳戶罪(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
這個罪名針對的是「交付帳戶給他人使用」的行為。並非一交付帳戶就成立犯罪,而是要有下列情形之一才會負刑責:(1) 期約或收受對價而交付帳戶、(2) 交付帳戶合計三個以上、(3) 經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後五年內再犯。符合上述情形之一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其餘情形則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而非直接以刑事處罰。
所以你該怎麼做
面對這些可能的刑事責任,最重要的是「態度」和「證據」。積極配合偵查、主動提供有利證據、展現悔意,都有助於爭取較輕的處分結果。
人頭帳戶會被要求賠錢嗎?
會,而且機率非常高。
被害人被詐騙的錢匯入了你的帳戶,被害人當然會想把錢要回來。由於詐騙集團的主嫌通常抓不到或沒有賠償能力,被害人就會轉向帳戶的開戶人——也就是你——要求賠償。
實務上有兩種情形:
情形一:你被起訴了 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直接在刑事法庭上要求你賠償,而且不用繳裁判費。如果你想爭取緩刑,法官通常會看你有沒有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所以反而是你要主動找被害人談和解。
情形二:你沒有被起訴 即使你獲得不起訴處分,被害人仍然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向你求償。民事的舉證標準跟刑事不同,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不用賠。不過實務上,如果刑事已經不起訴,民事要求賠償的難度會比較高。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被起訴而且確實有過失,盡早和被害人談和解是最好的策略。和解不只可以減輕你的賠償負擔,在刑事案件中也是爭取緩刑的重要籌碼。律師可以幫你評估合理的和解金額,以及和被害人協商的策略。
人頭帳戶不起訴,還要賠錢嗎?
有可能。
刑事不起訴代表檢察官認為你的犯罪嫌疑不足,但這不代表你在民事上完全沒有責任。被害人如果在民事訴訟的請求權時效內(通常是 2 年),仍然可以提起一般民事訴訟要求你賠償。
不過實務上,刑事不起訴的案件,被害人在民事上要舉證成功的難度會比較高,因為連檢察官都認為證據不足了,民事法官要認定你有過失也不容易。
另外要注意的是,不起訴的情況下,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為沒有刑事案件可以「附帶」),只能提起一般民事訴訟,而一般民事訴訟是要繳裁判費的,這也會降低被害人提告的意願。
所以你該怎麼做
拿到不起訴處分後,先確認處分已經「確定」(再議期間過了沒有被上級檢察署撤銷),然後妥善保存不起訴處分書。如果之後真的收到民事訴訟的起訴狀,帶著不起訴處分書去找律師討論應訴策略。
人頭帳戶不起訴,被害人還能怎麼辦?
檢察官對人頭帳戶的被告作出不起訴處分後,被害人有以下的救濟管道:
一、聲請再議 被害人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 10 日內,可以用書狀敘述不服的理由,經原檢察官向上級檢察署聲請再議。上級檢察署會重新審查案件,如果認為不起訴處分不當,會撤銷原處分,命令原檢察官重新偵查。
二、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再議駁回後) 如果再議被駁回,被害人還可以在 10 日內 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此程序依法必須委任律師),等於是請法院來審查檢察官的處分是否妥當。
三、提起民事訴訟 不管刑事結果如何,被害人都可以在請求權時效內提起民事訴訟,向人頭帳戶的開戶人請求損害賠償。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是被害人,收到不起訴處分後不要放棄。在 10 天的期限內決定要不要聲請再議,這個期限是不等人的。如果你是人頭帳戶的當事人,拿到不起訴處分也不要掉以輕心,注意有沒有收到再議或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的通知。
如何跟人頭戶要回錢?
如果你是詐騙案的被害人,想向人頭帳戶的開戶人要回損失,有以下兩種方式:
方式一:附帶民事訴訟(省裁判費) 如果檢察官有起訴人頭帳戶的被告,你可以在刑事案件的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向刑事法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好處是不用繳裁判費,可以省下一筆費用。
方式二:一般民事訴訟 如果檢察官沒有起訴被告,或者你錯過了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時間,就只能提起一般民事訴訟。這種方式需要繳交裁判費(依請求金額按比例計算),而且舉證責任由你自己負擔。
不管走哪種途徑,建議都要先算清楚你的實際損失金額,並準備好匯款紀錄、對話紀錄等證據。
所以你該怎麼做
如果對方被起訴了,盡量在刑事案件進行中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省錢又方便。具體的訴狀格式和應該提出什麼證據,建議找律師協助。
薪轉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怎麼辦?
這是很多人最頭痛的問題,因為薪水進不來,日常生活馬上就會受到影響。
好消息是,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即使你有警示帳戶紀錄,還是可以憑在職證明向銀行申請另外開立薪資轉帳帳戶。不過這個新帳戶會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所以使用上會有限制——你沒辦法用 ATM 或網路銀行提款,必須本人帶雙證件到銀行櫃檯臨櫃提領現金。
具體的步驟:
- 請公司人資部門出具在職證明和薪資轉帳需求的證明文件。
- 帶著這些文件和雙證件,到銀行臨櫃申請開立薪轉帳戶。
- 開戶成功後,請公司將薪資匯款帳戶改為新帳戶。
- 每個月薪水入帳後,到銀行櫃檯臨櫃提領。
所以你該怎麼做
盡快跟公司溝通,說明你的帳戶狀況。你不一定要告訴公司詳細的原因,只要說明帳戶暫時無法使用、需要更換薪轉帳戶即可。同時盡快到銀行辦理,避免薪水被退匯。
警示帳戶如何領取育兒津貼?
帳戶被凍結不代表你就領不到政府的各種津貼補助。以育兒津貼為例,你可以用以下方式處理:
- 改撥到親友帳戶:填寫切結書,註明你的帳戶目前無法使用的原因,申請將育兒津貼改撥到配偶或其他親友的帳戶。
- 改用支票領取:向發放機關申請以支票方式撥付。
- 改用現金領取:部分機關可以安排現金撥付。
每個縣市政府的作業方式可能略有不同,建議直接打電話到承辦單位詢問詳細的變更流程和需要準備的文件。
所以你該怎麼做
不要因為帳戶被凍結就放棄領取你應得的津貼和補助。主動聯繫承辦單位說明情況,他們通常都有替代的撥付方式可以處理。
如何避免成為人頭帳戶?
預防永遠比事後補救重要。以下是我們的專業律師整理的幾個關鍵提醒:
一、絕對不要把帳戶資料交給任何人 不管對方給你什麼理由——辦貸款要驗證帳戶、工作需要薪轉帳戶、投資需要綁定帳戶——都不要把存摺、提款卡、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交給別人。正當的公司和金融機構絕對不會要求你交出這些東西。
二、小心「高薪低門檻」的工作機會 詐騙集團最常用的手法就是在網路上刊登「在家輕鬆賺」「日領 3000」之類的廣告,引誘你去「應徵」,然後以各種理由騙走你的帳戶。如果一份工作聽起來太好了,那很可能就是陷阱。
三、接到可疑的電話或訊息,先查證 如果有人打電話或傳訊息說你的帳戶有問題、要你提供帳戶資料,先掛掉電話,自己打銀行的官方客服電話確認。詐騙集團很擅長冒充銀行人員、警察、檢察官。
四、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如果你已經把帳戶資料交給別人、覺得不太對勁,立刻做兩件事:打電話給銀行掛失帳戶、到警察局報案。越早處理,越有機會把損害降到最低。
遇到警示帳戶問題,歡迎聯繫律師來幫我
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對日常生活的衝擊非常大——不能提款、不能轉帳、薪水領不到、信用受影響,而且還可能面臨刑事追訴。但只要及早處理、準備充分,很多案件都是可以爭取到好結果的。
如果你正面臨警示帳戶的問題,不管是剛收到通知還是已經在偵查程序中,都歡迎聯繫律師來幫我的專業律師,讓我們幫你評估案件狀況、擬定最佳的應對策略。
免費諮詢專線:0979-685-085 LINE 諮詢:@741irplu(加入好友直接傳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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