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肇事逃逸就是你開車或騎車發生車禍之後,沒有停下來處理就離開現場。不管你是開車、騎機車、甚至是電動自行車,只要是「動力交通工具」造成事故後跑掉,都可能構成肇事逃逸。
很多人以為只是小擦撞、對方看起來沒怎樣,就先離開了。但法律上,只要有人因為這場車禍受傷,而你離開了現場,就已經踩到肇事逃逸的紅線。這不只是交通違規的問題,而是一條刑事犯罪,後果比很多人想像的嚴重得多。
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要成立刑法上的肇事逃逸罪,需要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你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人。 這裡的「動力交通工具」範圍很廣,汽車、機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都算。但如果你是騎腳踏車(沒有電動輔助的那種),就不在這條法律的規範範圍內。
第二,發生了交通事故。 不管你有沒有過錯,只要你的車輛涉及這場事故,就算是「肇事」。這一點很多人會搞混——就算車禍完全是對方的錯,你離開現場一樣可能構成肇事逃逸。
第三,有人因此受傷或死亡。 這是關鍵要件。如果車禍只有車子受損、沒有人受傷,那不會成立刑法上的肇事逃逸罪(但還是會有行政罰鍰,後面會說明)。
第四,你離開了現場。 所謂的「逃逸」,就是沒有留在現場等待處理。不管你是直接開走、還是先下車看一眼再走,只要沒有完成應盡的義務就離開,都算逃逸。
這四個要件缺一不可。但實務上,最常引發爭議的是第三點和第四點——到底有沒有人受傷?到底算不算逃逸?這些往往要靠證據來認定。
肇事逃逸會被判多久?刑法第185條之4怎麼規定?
肇事逃逸的刑責規定在刑法第185條之4,根據傷亡程度分成兩個等級:
致人傷害而逃逸: 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裡要特別注意幾件事:
首先,這條罪的最低刑度是6個月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法官在量刑時,原則上不能判低於6個月。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透過減刑規定降低,但這已經是一個相當嚴重的刑責了。
其次,依刑法第41條,只有宣告刑在「6個月以下」(含6個月),且所犯為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才能易科罰金(也就是用繳錢代替坐牢)。肇事逃逸致傷罪法定最低本刑為6個月,如果法官量處的刑期超過6個月,就無法易科罰金,原則上必須入監(除非獲得緩刑,或符合易服社會勞動的條件)。不過,如果符合一定條件(例如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積極與被害人和解等),法官可能會宣告緩刑,讓你在緩刑期間內不用入監服刑。易科罰金和緩刑是兩個不同的制度——肇事逃逸的刑度一旦超過6個月就無法易科罰金,但仍有機會爭取緩刑。換句話說,被判肇事逃逸如果刑期超過6個月又沒有獲得緩刑,是真的要去坐牢的。
再來,如果對方傷勢嚴重或甚至死亡,刑度更是直接跳到1年以上7年以下,這已經是非常重的罪了。
不知道撞到人,算不算肇事逃逸?
這大概是最多人問的問題了。「我真的不知道有撞到人」「我以為只是壓到石頭」「當時車內音樂很大聲沒聽到」——這些說法在法庭上到底有沒有用?
答案是:要看具體情況,而且舉證責任很關鍵。
肇事逃逸罪在主觀上要求駕駛人「知道」或「可得而知」發生了車禍且有人受傷。如果你真的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事故,理論上不會成立肇事逃逸罪,因為你主觀上沒有「逃逸」的意思。
但問題是,法院通常會用客觀的情況來推斷你到底知不知道。比如說:
- 撞擊的力道大不大?車上有沒有明顯的撞擊痕跡?
- 當時的路況、車速、能見度如何?
- 有沒有行車記錄器的畫面?
- 事故發生時你的車輛有沒有異常震動或聲響?
如果客觀上來看,正常人在那個情況下應該會察覺到碰撞,法院就很可能認定你「應該知道」,你說不知道就很難被採信。
我們的專業律師建議:如果你覺得車子好像有碰到什麼,哪怕不確定,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停下來確認。寧可多花幾分鐘確認沒事,也不要事後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可以和解嗎?
可以和解,但和解不代表就沒事了。
肇事逃逸罪是公訴罪(也叫非告訴乃論之罪),意思是就算被害人願意原諒你、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還是可以依職權起訴你。這跟一般的過失傷害罪不同——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被害人撤告就結案了;但肇事逃逸不行,檢察官說要辦就要辦。
不過,和解在實務上還是非常有幫助的,主要體現在這幾個面向:
檢察官可能給予緩起訴。 如果你態度良好、積極和解賠償、對方也表示不追究,檢察官有可能裁定緩起訴處分,等於暫時不起訴你。
法官量刑時會考量。 就算進到法院審判階段,和解也是法官量刑時的重要參考。有和解的案件,通常刑度會比較輕,也更有可能獲得緩刑宣告。
緩刑的關鍵因素。 法官在決定是否宣告緩刑時,和解與否幾乎是最重要的考量之一。有和解、有賠償,緩刑的機會大幅提高。
所以結論是:和解不能保證免罪,但對於爭取較輕的處分或緩刑來說,非常重要。
被告肇事逃逸該怎麼辦?
如果你已經收到通知,被告肇事逃逸了,先不要慌。以下是我們的專業律師建議的處理步驟:
第一步,盡快委任律師。 肇事逃逸是重罪,自己處理風險很高。律師可以幫你釐清案情、評估辯護方向、陪同偵訊,這些都是關鍵時刻不能省的。
第二步,積極與被害人和解。 前面提過,和解雖然不能讓公訴罪消失,但對量刑影響非常大。越早和解,展現的誠意越充分,對你越有利。
第三步,蒐集有利的證據。 比如行車記錄器畫面、事發當時的通訊紀錄、就醫紀錄等。如果你有合理的理由離開現場(例如自己也受傷需要就醫),這些都是可以主張的事由。
第四步,在偵訊和審判中配合但謹慎應答。 不要隨便承認或否認,每一句話都可能影響後續的判決結果。有律師在旁邊協助,才能確保你的權益受到保障。
車禍後正確的處理方式(避免被認定為逃逸)
預防勝於治療。車禍發生當下,只要做到以下幾件事,就不會有肇事逃逸的問題:
立即停車並開啟警示燈。 在安全的前提下把車停好,打開雙黃燈,避免二次事故。
查看有沒有人受傷。 如果有人受傷,立刻撥打119叫救護車。
報警處理。 撥打110報案,讓警方到場製作筆錄。報警紀錄就是你「沒有逃逸」的最好證明。
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 這一點非常重要。就算對方跟你說「沒事啦,你走吧」,你也最好等警察來了再離開。因為對方可能事後反悔,說你逃逸。
交換聯絡資訊和車輛資料。 記下雙方的姓名、電話、車牌號碼、保險資訊。最好也用手機拍下現場照片。
如果有急事必須離開。 至少要先報警、留下你的聯絡方式給對方或目擊者,並且盡快回到現場或到警局說明。絕對不要在沒有做任何處置的情況下就離開。
肇事逃逸無人受傷,會有什麼處罰?
前面提到,刑法上的肇事逃逸罪必須「致人傷害」才成立。但如果車禍只有車損、沒有人受傷,你離開現場一樣會被處罰,只是處罰的依據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屬於行政罰鍰:
肇事無人受傷但未依規定處置: 罰鍰1,000元至3,000元。
肇事無人受傷但逃逸: 罰鍰一樣是1,000元至3,000元,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
雖然金額看起來不多,但別忘了還可能被吊扣駕照,而且如果對方事後主張有受傷(哪怕只是輕微的扭傷),整件事的性質就從行政罰變成刑事案件了。所以不管有沒有人受傷,車禍後都不應該離開現場。
逃逸後又回到現場,還算肇事逃逸嗎?
很遺憾,通常還是算的。
肇事逃逸罪在你離開現場的那一刻就已經成立了。就算你後來想想不對、又開回來,或者被家人勸回來,在法律上,「逃逸」的行為已經完成。
不過,主動返回現場在實務上還是有正面意義的。法院會認為你有悔意,在量刑時可能從輕處理。但這不代表罪名就不成立了。
我們的專業律師再次提醒:車禍發生後,第一時間就留在現場,才是保護自己最有效的方式。離開再回來,雖然比一走了之好,但已經多了一個罪名要面對。
遇到肇事逃逸問題,找律師來幫我
肇事逃逸是一個後果非常嚴重的罪名,最輕都是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是公訴罪,不是和解就能了結的。但另一方面,每個案件的情節不同,有很多細節可以影響最終的判決結果。
不管你是被告肇事逃逸想了解怎麼處理,還是車禍後不確定自己有沒有觸法,都歡迎聯絡律師來幫我,讓我們的專業律師幫你評估案情、擬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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