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說明:移付調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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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付調解 台北 桃園 律師諮詢

有時候雙方在對簿公堂之後,面對遙遙無期的結案等待,會想說有沒有辦法快點把案件結束。又或者說雙方經過幾次的開庭之後,態度可能沒有一開始那麼強硬,如果有一個機會可以好好談一談,說不定糾紛就解決了。在我們的民事訴訟法中有一個規定叫做移付調解,它可以解決前面說到的問題,現在我們就用淺顯易懂的方式,來為您解釋移付調解的過程及其意義。

什麼是移付調解?

簡單來說,移付調解是一種在民事第一審法院審理過程中,經過雙方當事人同意,將案件從正式的訴訟程序轉移至調解程序的過程。這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20條之1規定的一種程序,主要在擴大調解的功能,讓當事人有多種程序選擇的機會。

為什麼選擇移付調解?

  1. 更快的解決爭端:相較於可能是長期抗戰的訴訟過程,調解通常能夠更迅速地解決問題。
  2. 節省成本:通常來說,調解的成本遠低於通常的訴訟過程。成本不光是金錢的支出,時間跟人力的花費也都應該正視。
  3. 控制解決方案:法庭上大都是法官或是律師在說話,而在調解過程中,您有更多機會表達您的需求和條件,與對方直接溝通。
  4. 維護人際關係:特別是在家庭或商業關係中,調解有助於保持或修復關係。

誰來進行調解?

調解可以由原承辦法官進行,也可以由法院委任的調解委員進行。由原承辦法官進行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調解的成功率,因為原承辦法官對案情更為熟悉,讓他們參與調解過程能夠幫助更有效地促成調解。

調解的法律效力

一旦調解成立,它具有與法院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這意味著,雙方必須遵守調解協議,否則可通過法院進行強制執行。而且為了要鼓勵當事人成立調解,盡速把案件了結,原告還可以在調解成立那天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退還先前已經繳納裁判費中的三分之二。

如果調解不成功怎麼辦?

如果調解最終沒有成功,案件將返回到原先的訴訟程序中繼續進行。這意味著移付調解是一個風險較低的嘗試,即使未能達成協議,也不會影響您通過訴訟解決爭議的權利。

結語

移付調解提供了一種在訴訟過程中更為友好和解性的途徑,有助於高效、和平地解決民事爭端,而且還能夠為雙方提供更加滿意的解決方案。如果您正在打民事官司,不妨考慮這一選擇,並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以了解更多相關信息。

若您對移付調解有任何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的法律協助,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1. 如果對方在調解成立後沒有依照約定給付款項要怎麼處理?

    調解成立後和法院的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果,所以如果對方沒有履行調解內容,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2. 如果我對調解委員有意見,可以要求換人嗎?

    調解委員原則上是由調解法官選任的,如果您對調解委員有意見的話,可以向法官說明原因,如果法官覺得您有理,會另外選任其他的調解委員進行調解。但如果您只是單純因為調解委員不站在您這邊,或是不為您說話等情緒上不滿,那法官基本上不會理會您的請求。

調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