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法律問題

🅀 什麼是警示帳戶?

「警示帳戶」是指當司法機關認為該帳戶有涉及刑事案件的嫌疑時,會通報金融機構,要求將帳戶列為「警示帳戶」,以防止當事人將錢轉移或是逃避法律制裁。

🅀 警示帳戶會有刑事責任嗎?

帳戶如果是因為被詐欺集團用做詐騙被害人的人頭帳戶使用,可能就會涉嫌幫助詐欺罪及幫助洗錢罪。

🅀 什麼是衍生管制帳戶?

衍生管制帳戶是指,由於開戶人被列為警示帳戶而導致的相關帳戶管制措施。具體來說,當一個人的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時,他所持有的其他存款帳戶也會受到相應的管制措施,這些受管制的帳戶就被稱為衍生管制帳戶。此舉旨在防止開戶人將資金從警示帳戶轉移到其他帳戶,以逃避相關的刑事調查或裁決。

🅀 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銀行會如何處置?

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後,銀行會立即通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並暫停該帳戶的全部交易功能,以避免警示帳戶持有人進行資金轉移或洗錢等行為。此外,任何匯入該警示帳戶的款項也應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

🅀 帳戶變成衍生管制帳戶會怎樣?

衍生管制帳戶的使用通常會受到限制,包括暫停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和其他電子支付功能。此外,任何匯入到衍生管制帳戶的款項都必須透過退匯方式退回原匯款行。

🅀 警示期限有多久?

警示帳戶的警示期限自通報時起算,通常為二年,如果在期限屆滿前仍有必要繼續警示,原通報機關可以再次通報延長,但最多只能延長一次且期限為一年。

🅀 如果對被列為警示帳戶有疑義要怎麼處理?

開戶人若對其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有疑義,可以向原通報機關查詢與處理。銀行也應該在必要時提供協助,例如提供相關帳戶交易資料等。

🅀 怎樣才能解除警示帳戶?

警示帳戶應依原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警示期限屆滿,銀行才能解除該帳戶的限制。

🅀 解除警示帳戶的過程需要多久的時間?

當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解除警示帳戶的過程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以下是一個大致的時間表:

  1. 警方通知製作筆錄:通報後大約1到3個月(或更長時間),警方會通知帳戶持有人製作筆錄。
  2. 案件移送地檢署:筆錄製作完畢後,警方會將案件移送到地檢署,這通常需要半個月或更長時間。
  3. 地檢署分案:案件到達地檢署後,約需1週或更長時間進行分案。
  4. 接到傳票:分案完畢後,約1到2個月(或更長時間)會收到偵查庭的傳票。
  5. 偵查庭審理:偵查庭開庭後,檢察官需要約1個月(或更長時間)作出處分。
  6. 處分結果:如果獲得不起訴處分,仍需等待不起訴處分確定,這樣才能進行解除警示帳戶的動作。如果遭到起訴,則必須進入審判程序,這將耗費更多時間。

因此,解除警示帳戶的時間至少需要半年以上,具體時間視案件的複雜性和進展速度而定。

🅀 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後,還可以到銀行開立其他存款帳戶嗎?

客戶開立其他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時,原則上銀行會拒絕客戶開立存摺帳戶的申請,但在一些例外情形,銀行會受理開戶申請,像是為就業薪資轉帳開立帳戶需要、為向銀行申辦貸款並經審核同意撥款,或其他法律另有得開立帳戶之規定。

🅀 警示帳戶解除後還會顯示在個人信用報告上嗎?

警示帳戶解除後,如果案件是被司法機關認定為無罪或不起訴等情況,聯徵中心就不再揭露;如果是其他情況,則從解除當天起揭露1年,但最長不超過通報日起2年。

🅀 我要怎麼知道自己的帳戶有沒有被通報為警示帳戶?

若您想知道自己的存款帳戶是否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可以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另加查警示帳戶資訊。 如何取得信用報告

🅀 人頭帳戶會被起訴嗎?

被起訴的機率很高,但如果像是找工作、手工兼職、代辦貸款等被騙帳戶的情況,比較有機會獲得不起訴,最主要還是要看案況,對話紀錄是關鍵!

🅀 人頭帳戶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依據現行法律,提供人頭帳戶的人可能面臨以下刑事責任:

  1. 幫助詐欺罪(刑法第339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2. 幫助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3. 不正交付帳戶罪(洗錢防制法第15-2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 人頭帳戶會被要求賠錢嗎?

被害人可以向人頭帳戶的開戶人請求損害賠償,而他們通常也會這麼做,因為詐騙集團的其他人抓不到,而銀行帳戶的開戶人絕對查得到。另外,除非被告是想做無罪答辯,否則如果想爭取緩起訴或緩刑,反而是被告要主動去找被害人說要賠錢,努力達成和解。

🅀 人頭帳戶不起訴要賠錢嗎?

人頭帳戶不起訴,被害人無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如果還在請求權時效內,被害人仍然可以提起一般民事訴訟請求人頭帳戶的開戶人賠償,這時候就要看民事庭的法官如何認定。

🅀 人頭帳戶不起訴怎麼辦?

檢察官如果對提供人頭帳戶的被告作出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在收到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後,可以在10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的理由,向檢察官聲請再議。被害人沒有聲請再議或再議被駁回時,也可以透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追討損失。

🅀 如何跟人頭戶要回錢?

有兩種方式,如果檢察官有起訴被告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樣可以省下一筆裁判費。如果檢察官沒有起訴被告或是錯過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時間,可以提起一般民事訴訟,但是就要繳交裁判費。

🅀 薪轉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怎麼辦?

您可以憑在職相關證明文件向銀行申請另外開立戶頭做為薪資轉帳用。但請注意,若要提領此薪資轉帳戶頭裡的錢,仍需至銀行櫃檯辦理提領現金。

🅀 警示帳戶如何領取育兒津貼?

可以填寫切結書並註明無法使用申請人帳戶的原因後,改撥款至其他親友帳戶,或是改用支票、現金等方式撥付。

🅀 如何避免成為人頭帳戶?

  • 不要隨意將自己的帳戶資料交給他人,尤其是陌生人或來路不明的人。
  • 不要貪小便宜,以免落入詐騙集團的圈套。
  • 如果接到不明來電或訊息,要求您提供帳戶資料,請提高警覺,不要輕易相信。
  • 如果發現自己的帳戶被不明人士使用,應立即向銀行或金融機構通報,並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