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打官司要找律師,但對於律師可能充滿了各式各樣的問題,本文將陸續整理相關資訊,讓大家更加了解律師這個法律上的好幫手。
問題目錄
🅀 一個被告可以請幾位律師當辯護人?
依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每一位被告可以選擇最多3位辯護人進行辯護。
🅀 除了被告自己可以請律師外,誰還可以替被告請律師?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親屬、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家長或家屬均有權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獨立選任辯護人。
🅀 在何種情形,法官會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有下列情況之一,如果被告在審判中未選任辯護人,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 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 高等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
- 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進行完整陳述的情況。
- 被告具有原住民身分,並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的情況。
- 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申請指定辯護人的情況。
- 其他審判案件,若審判長認為有必要指定辯護人的情況。
🅀 犯罪被害人可以請律師提出告訴嗎?
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代表其行使告訴權利。然而,如果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告訴人本人到場。
🅀 如何查詢律師?
可以到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查詢執業律師資料,可以查到律師執業狀態、證書字號、事務所名稱、所屬公會等資料。
🅀 律師費用是多少?
每個律師依據年資、經驗等不同,收費標準也會有差異,但整體而言,律師費有一定的行情,收費過於低廉時,需擔心是否為正派經營及辦案品質。律師酬金可參考台北律師公會章程第七章酬金規定的部分。